7月9日,上市公司“宁波富邦”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一系列重要议案。宁波富邦拟向成都天象互动数字娱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天象互娱100%股权、向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天象互动100%股权并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金。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分别通过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之<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之<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富邦控股等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关于本次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6 年7月11 日起将继续停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并进行回复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复牌。
(富邦精业集团)